重慶補繳社保條件 社保補繳的定義是什么
- 作者:靈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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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前,我國廣大人民陷入水深火熱之時,安全保障變成了奢望與妄想,那時候人們就只祈求能夠活下來。而到了現代,隨著我國的經濟實力不斷提高以及綜合國力不斷得到提升,人們的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改善了,因此人們才能夠思考人身安全保障的問題,才有余力解決這些問題。給予人們安全保障的事物被稱作社會保險,簡稱社保,它給予了人們對抗困難的能力,使他們能夠在面對困難時不至于被一擊就倒。社保是需要按時繳費的,不過總會發生有人因為其他原因而無法按時繳費,因此國家就出臺了補繳社保的政策。接下來,小編就為大家講一下重慶補繳社保條件的情況吧。
一、重慶補繳社保條件
隨著我國國家的社會體制制度的完善,我國國民的生活也受到保障,其中就包括社保政策的實行大力維護公民的生活保障。那么,重慶社保補繳的條件具體是怎樣的呢?按照當地社保局的規定,補繳的條件應當包括當事人的戶籍,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等內容。
(一)具體補繳條件
1、本市戶籍或外地非農業戶籍;
2、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3、社會保險賬戶在本市;
4、社會保險賬號處于暫停參保狀態的靈活就業人員;
(二)未達到退休年齡的且經參保地社會保險局審核符合條件的下列單位和人員申請可以補繳:
1.申請補繳的應參保單位和職工;
2.申請補繳的個人參保人員;
3.因用人單位少報、瞞報、漏報職工工資、人員等,可按規定申請補繳。
4.申請補繳人員要求年滿16周歲;男性:未年滿60周歲;女性:1996年1月1日前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未年滿50周歲;無視同繳費年限的,未年滿55周歲。
根據《重慶市關于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15年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渝人社發〔2013〕67號規定: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后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滿5年時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辦理退休手續,從完清繳費的次月起發給基本養老金。
二、社保補繳的定義是什么
社保補繳是指由于某種原因導致社保有幾個月沒有正常繳納,之后又將這些月份的社保補繳上。一般是指當人們想要買房、落戶、辦理退休等需求時,發現社保累計繳納時間沒有達到享受相應待遇的要求,從而需要補繳之前沒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確保可以享有相應的社保權益。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三、補繳社保的流程
(一)首先準備好所要補交的信息:身份證號碼;姓名;有社保卡的需要社保卡的電腦號;需要補交的時間段;時間為當天成功補交(每月1-15號)。
(二)辦理社保卡:辦理社保卡用的相片回執單;由辦理本人取卡,社保局受理費用20元;時間為一個月。
(三)收費流程;扣款成功后,由本處人員,與你一起到社保局打印社保清單;雙方共同對致社保清單產生的費用;個人+公司+滯納金+手續費;補交人員按照上述辦理流程進行,即可順利辦理社保補交。
欠繳表示已經參保成功但是沒有繳費,有可能是單位賬戶余額不足造成沒扣費。如果是每月隨個稅申報社保繳費的,可能是會計部門沒申報單位每月從工資里扣社保費,不表示社保就一定繳費,還需要社保局每月從單位賬戶,才是真正繳費成功。在補繳后會即刻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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