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企業保底工資是多少 重慶底薪多少錢
- 作者:晗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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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匯博招聘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是關于重慶企業保底工資的相關信息,按照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都要至少調整一次,最低工資一般代表的是城市的最低生活標準,而這個標準也是現在年輕人選擇城市選擇工作的重要指標之一,我們了解了這項指標,對于我們的選擇以及我們后續的發展都會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趕快和匯博招聘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重慶企業工資怎么樣啦!
一、重慶企業保底工資是多少
一、最低工資標準一檔為125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2.5元/小時。適用范圍為萬州區、黔江區、涪陵區、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綦江區、大足區、潼南縣、銅梁縣、榮昌縣、璧山縣等23個區縣及北部新區、萬盛經開區。相對于之前的1050元/月的標準,此次增幅為19%。
二、最低工資標準二檔為115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1.5元/小時。適用范圍為梁平縣、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武隆縣、忠縣、開縣、云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等15個縣(自治縣)。 相對于之前950元/月的標準,此次增幅為21%。
工資事關勞動者切身利益,是群眾收入的重要來源。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關系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要堅持實事求是,立足重慶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綜合考慮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物價和企業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學確定調整標準。要嚴格執行調整后的標準,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加強宣傳引導,確保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工作落實到位。
三、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所應該取得的勞動報酬的最低限額,不包括下列各項: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二、重慶底薪多少錢
一、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二、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三、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方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研究擬訂,并將擬訂的方案報送勞動保障部。方案內容包括最低工資確定和調整的依據、適用范圍、擬訂標準和說明。勞動保障部在收到擬訂方案后,應征求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的意見。
勞動保障部對方案可以提出修訂意見,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內未提出修訂意見的,視為同意。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將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方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在批準后7日內在當地政府公報上和至少一種全地區性報紙上發布。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在發布后10日內將最低工資標準報勞動保障部
五、最低工資標準發布實施后,如所規定的相關因素發生變化,應當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
三、重慶底薪最新標準規定是多少錢一個月的工資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發布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渝人社發〔2015〕250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部新區社會保障局、萬盛經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用人單位: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經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核并經市委、市政府審議通過,決定對我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現通知如下:
一、具體標準
(一)萬州區、黔江區、涪陵區、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綦江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潼南區、榮昌區等23個區及北部新區、萬盛經開區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5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5元小時。
(二)梁平縣、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武隆縣、忠縣、開縣、云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等15個縣(自治縣)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4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4元小時。
二、適用范圍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重慶市轄區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伙組織、基金會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三、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的項目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所應該取得的勞動報酬的最低限額,不包括下列各項:
(一)加班加點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
(三)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四)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四、執行時間
上述標準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2014年1月1日公布的標準不再執行。全市各用人單位應在本標準發布后10日內將該標準向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公示。
以上就是今天匯博招聘小編為您整理的全部內容啦!最低工資屬于企業和政府對于職工等工作者是生活的基本保障,體現出企業和政府對于基層工作者的關心和愛護,我們也要給予這些職工尊重,希望大家都能夠找到自己心儀的工作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