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文件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的項目
- 作者:Ete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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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意要到另一座城市發展和工作,不僅僅要看它將來的發展水平和發展潛力,還要看對應行業的工資如何,是不是比別的城市要低,處于這些考慮,有不少小伙伴咨詢小編現在重慶的基本工資是多少,重慶的基本工資和工作所在的行業和地區是有很大的關系的,那到底現在重慶工資一個月多少錢呢?小編覺得平均工資是最能體現重慶工資水平的,相信大家都比較關注重慶當地的工資待遇,感興趣的小伙伴們今天就和我們就一起看看重慶的工作水平如何吧。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一、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文件
(一)萬州區、黔江區、涪陵區、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綦江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潼南區、榮昌區等23個區及北部新區、萬盛經開區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5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5元/小時。
(二)梁平縣、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武隆縣、忠縣、開縣、云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等15個縣(自治縣)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4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4元/小時。
二、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的項目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所應該取得的勞動報酬的最低限額,不包括下列各項:
(一)加班加點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
(三)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四)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最低工資是指是應發工資。
應發工資和實發工資是兩個概念,應發工資是勞動者在提供了正常勞動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應發工資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實發工資是在做了合理的扣除后,實際上發到勞動者手里的工資。如,按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事病假工資扣除等,做了這些合理的扣除后所實發的工資可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這不是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
三、最低工資標準指的是什么
應發工資和實發工資是兩個概念,應發工資是勞動者在提供了正常勞動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應發工資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實發工資是在做了合理的扣除后,實際上發到勞動者手里的工資。如,按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事病假工資扣除等,做了這些合理的扣除后所實發的工資可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這不是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
在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勞動者在提供了正常勞動的情況下,在作了符合規定的扣除后的工資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如用人單位依法制定并經職工代表大會批準的廠規、廠紀中明確規定的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費用,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但這種扣除后的工資余額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用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根據有關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幾項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對勞動者實行包吃包住,屬于用人單位給予職工的福利,因此,用人單位不能將此計算在勞動者的工資內,更不能因此使支付的貨幣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是每個省市對于當地的勞動者的一個保障,但是根據法律勞動法來說,并沒有指定的最低工資,而隨著近年來經濟的發展,最低工資是有所變化的,如果想要了解本地的最低工資,那么,可以去相關勞動局的官方網站查詢是否有最新消息,最低工資其實是對于部分行業而言,甚至于每個公司他的薪資標準也是不同的,從事的行業不同,必然工資也是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