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社平工資標準工傷 工傷賠償標準比例
- 作者:油炸冰激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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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天災人禍是難以避免的,事實上有的時候我們經常會遭受一些由于自然或人為帶來的一些無望的災害,這些災害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其不便的影響。在工作的時候,我們有的時候也許會在工作的途中,或者是在準備去工作的路上或者是下班之后會發生一些意外的情況,而這些意外的情況的發生,能夠讓我們失去了工作機會,從而失去生活來源,今天匯博招聘的小編帶大家去了解一下重慶工傷賠償標準吧。
一、重慶社平工資標準工傷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按照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確定的傷殘等級,由工傷基金按以下標準,對工傷職工給予一次性補助,賠償基數為本人工資。
一級工傷賠償標準為本人工資27個月;
二級工傷賠償標準為本人工資25個月;
三級工傷賠償標準為本人工資23個月;
四級工傷賠償標準為本人工資21個月;
五級工傷賠償標準為本人工資18個月;
六級工傷賠償標準為本人工資16個月;
七級工傷賠償標準為本人工資13個月;
八級工傷賠償標準為本人工資11個月;
九級工傷賠償標準為本人工資9個月;
十級工傷賠償標準為本人工資7個月;
注意:“本人工資”指職工本人受傷前12個月的月平均參保繳費工資。低于社平工資60%的按社平的60%計算,高于社平工資300%的按社平工資300%計算。下同。
(二)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傷殘等級為1-4級的,由工傷基金按以下標準每月支付津貼。傷殘等級為5-6級,且與用人單位保留勞動關系的,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以下標準每月支付津貼。
(三)解除勞動關系時一次性待遇
工傷職工傷殘等級為5-10級的,用人單位與工傷職工解除勞動關系時,職工按以下標準獲得一次性補償,包含由工傷基金支付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由用人單位支付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基數:解除勞動關系時上年度社平工資
五級:一次性醫療補助金:12個月,一次性傷殘補助金:60個月;
六級:一次性醫療補助金:10個月,一次性傷殘補助金:48個月;
七級:一次性醫療補助金:8個月,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5個月;
八級:一次性醫療補助金:6個月,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2個月;
九級:一次性醫療補助金:4個月,一次性傷殘補助金:9個月;
十級:一次性醫療補助金:2個月,一次性傷殘補助金:6個月。
傷殘等級為1-4級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由工傷基金按前述標準每月支付津貼。
注意: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每減少1年,減少10%。
(四)死亡待遇
工傷職工不幸死亡后,應由工傷基金支付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如有符合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還應給供養親屬定期生活困難補助費。
喪葬補助金:6個月(基數為死亡時上年度社平工資);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20倍(基數為死亡時上年度全國人均可支配工資);
供養親屬定期生活補助:配偶40%、其他30%(基數為死亡時本人工資,最多不超過100%)。
(五)生活護理費
工傷職工傷殘等級為1-4級并經過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根據其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確定支付標準,由工傷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為完全障礙的:標準為50%(基數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為大部分障礙的:標準為40%(基數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為完全障礙的:標準為30%(基數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除上述主要待遇外,工傷職工按照規定還享有報銷治療費用、輔助器具費用、康復費用等待遇。
二、工傷賠償標準比例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職工因工死亡,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三、工傷的認定標準
工傷認定分為工傷和視同工傷。《工傷保險條例》關于工傷認定的標準是十四條和十五條,摘錄如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情形有以下三種:
(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即使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也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對于廣受社會關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了四種認定情形:(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即符合這四種情形之一的,也可認定工傷。
小編覺得我們的國家還是比較人性化的,因為如果要是在上班途中或者是在去上班的路上,下班的路上發生了意外災害的話,也算作是工傷標準,而我們的國家對于工傷標準也是有一定嚴格的體系劃分的,因此,他能夠極好的保障了很多人的一些基本的生存權利,所以說還是非常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