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帶薪年休假,這些政策你一定要了解!
- 作者: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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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家發改委公布的“擴消費”20條措施中,有關休假的內容引發廣泛討論 #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的詞條也一度沖上熱搜第一。那么,關于帶薪年休假,這些政策你一定要了解!
一、哪些人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二、帶薪年休假可以休幾天?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哪些人不能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四、哪些假期不計入帶薪年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勞動者依法享受的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五、換了新工作帶薪年休假天數怎樣算?
職工可享受的帶薪年休假天數與累計工作時間直接相關。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復函》等有關規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從事全日制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六、帶薪年休假可以跨年休嗎?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規定: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七、應休未休年休假如何補償?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