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通知 | 關于開展2023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 作者: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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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干部人事部門,各博士后設站單位。為培養高層次創新型青年人才,加強博士后學術交流與合作,2023年將繼續實施中德博士后交流項目,現將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內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項目”由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與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合作實施,每年選派新近獲得博士學位的優秀青年科研人員赴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下屬的研究所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為期2年。中方資助每人30萬元人民幣,德方按月資助每人1500歐元。資助經費可用于支付獲選人員生活津貼、健康和工作意外傷害保險和差旅費用。
2023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項目”計劃資助25人以內。
二、申請條件
1.年齡不超過35周歲,政治素養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2.申請人應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或擬進站的博士畢業生,上述申請人一般應博士畢業三年以內。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申報須經設站單位和合作導師同意;擬進站的申請人需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設站單位申報,獲選后須辦理博士后進站手續。
4.申請人原則上不得為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體系成員單位博士畢業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員。
5.具備良好的英語或德語能力。
6.能保證全職在德國工作至少20個月。
7.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崗位需求和申報要求。
8.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后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
三、申報及單位審核時間
8月21日—9月20日。
四、申報及遴選
1.公布崗位
2023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項目”在德國的博士后研究崗位可在中國博士后網站和申報系統中查閱。
2.個人申請
申請人登錄中國博士后網站,進入中國博士后網上辦公系統,在“國(境)外交流項目”中選擇“中德博士后交流項目”進行申報。申報時須查看申報崗位詳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寫相關申報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3.博士后設站單位審核
設站單位須在9月20日前,完成網上全部申請和證明材料的審核和提交。
本項目全過程實行網上申報,無需報送紙質材料,申報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內容。
4.遴選
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對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復核及初選后,由德方組織遴選。獲選結果擬于11月公布。
五、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獲選人員須在獲選通知印發之日起6個月內赴德方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無法按期赴外,應由獲選人員所在設站單位以書面形式向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報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二)獲選人員參照《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實施細則的通知》(博管辦〔2013〕77號)的有關規定管理。
(三)申報時未提交博士學位證書的人員,進站時設站單位應查驗其博士學位證書。如無學位證書,應報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取消其獲選資格,不得辦理進站手續。
(四)如獲選人員放棄資助或退站,設站單位須及時將剩余經費退回撥款賬戶并提供相關說明。
(五)設站單位應按照項目要求管理和撥付資助經費,不得提取項目管理費,應由設站單位承擔的國內社會保險繳納部分不得從資助經費中列支。獲選人員在項目執行期間按照項目要求管理,其余在站期間工資待遇按照設站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六)設站單位須對獲選人員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進行管理,在項目結束前,不得辦理出站手續。
(七)獲選人員完成項目并按期出站后,可在中國博士后網上辦公系統中獲得《資助證書》。
請各級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門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組織好項目申報工作。各博士后設站單位應積極開展項目宣講,吸引更多優秀博士申報參加,認真審核申請材料,確保材料真實、準確、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如發現虛報或偽造內容,一經查證,將取消申請人申報和獲選資格,并暫停相關單位申報資格一年。
六、聯系方式
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
馬老師 010-6233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