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社保轉移成功后社保怎么合并在一起?
- 作者:灰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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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異地社保轉移成功后社保合并在一起應該按照以下幾個步驟辦理:
第一步:在轉入地社保局已經正常參保。
第二步:帶齊資料到轉出地社保局開具繳存證明。
第三步:帶齊資料到轉入地社保局辦理合并。
二、異地社保轉移合并辦理流程如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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