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數提高了工資少了好多?
- 作者:灰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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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數上調了,到手的工資少了,這主要是在一些月工資低于最低社保繳費基數或者月工資高于最高繳費基數的就業人員中出現。其實,這是一個不太復雜的問題。只要用心算一下就知道了。其根源在于“社保基數上調了,但工資沒有上調”。社保基數增加,不一定工資也相應增加社保基數是按照上年的平均工資定出的,而每個單位的工資是由各單位定的,如果單位的工資高于社保的基數,就要按實際工資繳納社保,如果單位工資低于交費基數,就要按交費基數繳納社保。
繳納社保所需要的材料為:
1、填報《社會保險登記表》和《企業員工參加社會保險申報表》;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
3、企業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4、托收社保費的開戶銀行印鑒卡及復印件或開戶銀行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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