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可以補交嗎?
- 作者:灰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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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失業保險斷交的可以補交。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因此,必須是單位職工才可以繳納失業保險。因為個人原因(跳槽、離職等)導致失業保險斷繳的,是不能補繳。但是因為單位原因導致職工失業保險應繳未繳的,可以由單位申請補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