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轉移公積金需要什么手續?
- 作者:灰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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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轉移公積金需要的手續:
1、繳存人轉入單位為繳存人辦理繳存登記,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繳存人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
2、繳存人填寫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申請書,轉入單位簽章確認后,連同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送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3、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繳存人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申請書、身份證及原住房公積金繳存有效憑證復印件及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聯系函一并發送至轉出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4、轉出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送的資料進行審核,無誤后,根據繳存人委托,將轉移資金轉賬或匯至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積金專戶內,并向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送;
5、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轉入的資金記入繳存人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并告知繳存人。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