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縣綜合應急救援支隊招聘條件 薪資待遇
- 作者: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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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派往石柱縣綜合應急救援支隊從事應急救援相關工作的人員。現將招聘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石柱縣綜合應急救援人員2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男性,35周歲以下,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2.自愿從事各類災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有奉獻精神;
3.身體條件要符合從事應急救援工作的有關要求;
4.同等條件下,退伍軍人和有足球、籃球、田徑等體育特長者優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4.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人員。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6.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以及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色盲、弱視及耳聾者。
8.殘疾及有影響救援工作的慢性疾病,半月板、腰椎不正常,呼吸系統、心血管系統有疾病者,糖尿病、骨質疏松患者。
9.重度神經衰弱,高血壓、低血壓、眩暈癥者。
10.具有吸毒史,有紋身或有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或外觀存在明顯疾病特征的。
11.其他經醫生確診不適合從事救援工作者。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
三、待遇
1.薪資待遇:基本工資(2200)+績效(500)+備勤出勤補助(500)+考核獎勵,按規定應當享受的相關福利待遇。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時間: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6日12:00時止(節假日除外)。
2.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填寫《招聘綜合應急救援支隊人員報名表》(見附件)。
3.地點:石柱縣衛家保安服務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金田集團5樓)。
4.報名所需材料:持本人相關證件(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職業資格證、退伍證等)和近期1寸免冠紅底彩色照片3張,所持證件需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對信息后當場退還。
5.未達到開考比例情形的處理。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須達到2:1,面試人選與招聘計劃人數的比例為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
(二)體能考核
1.時間:暫定2023年10月17日9:00(以具體通知為準)。
2.內容:按照《重慶市應急救援隊伍崗位訓練與考核大綱》《“巴渝工匠”杯重慶市第一屆應急救援技能競賽》要求確定考核項目,分為必考項和加分項。必考項為3000米、引體向上、翻越2M障礙板(必考項須同時達到考核標準,方可進入后續環節);加分項為單杠二練習。
(三)面試
面試按照體能考核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確定人員,體能考核成績不帶入面試環節,面試以問答的方式開展,主要考核語言表達、溝通協調、應對處置等能力。根據面試結果,考核小組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
(四)體檢
體檢內容參照《公務員體格檢查標準》中的部分項目進行,體檢自行進行,費用自理;并于10月19日將體檢結果交到我公司。未按規定時間進行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
(六)聘用
1.試用期。體檢、考察合格后,與我公司簽訂派遣合同,試用期3個月。
2.正式聘用。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核,合格者與我公司簽訂正式合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派遣人員聘用后,服務期不得低于3年(含試用期),3年內因個人原因離職的,按照《石柱縣綜合應急救援支隊管理制度》第二章相關要求辦理離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