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足國衡商貿股份有限公司招聘 招聘條件 聘用及待遇
- 作者:君君
- 更新日期:
- 閱讀:2571
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網格指導員、4名專職網格員,派遣到大足區相關鎮街從事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具體工作地點由用工單位確定。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面試、體檢、政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用工性質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網格指導員1名,專職網格員4名。
崗位招聘信息如下:
用工方式:勞務派遣。
三、招聘條件
(一)網格指導員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道德品質,身體健康;
3.具備重慶市大足區戶籍;
4.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5.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退役軍人、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優先;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8年10月1日后出生);
7.能熟練運用Excel表格、Word文檔等辦公軟件,具有一定文字功底。
(二)專職網格員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道德品質,身體健康;
3.熱愛群眾工作;
4.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女性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1978年10月1日后出生),男性年齡在50周歲以下(即:1973年10月1日后出生);
6.具備重慶市大足區戶籍且長期居住地為招錄社區所屬鎮街的人員;
7.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具有基層工作經驗者優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聘用及待遇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勞務派遣工作人員,由國衡公司與其完善勞務派遣相關手續,并簽訂《保密協議》后,派遣到用工單位。
入職后工資2100元/月以上,試用期3個月。崗前培訓考核和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者按相關規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不再聘用。
聘用人員的社會保險由國衡公司按國家及重慶市相關規定辦理,個人部分在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