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銅梁區虎峰鎮人民政府公益性崗位招聘 招聘崗位數量及崗位
- 作者: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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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39號)和《重慶市銅梁區人力公益性崗位開發和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銅人社發〔2020〕108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區公益性崗位開發和管理,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特面向社會招聘1名公益性崗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崗位數量及崗位
(一)虎峰鎮人民政府特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公益性崗位人員。
(二)招聘崗位:退役軍人事務協助崗1名。
二、公益性崗位招聘條件
(一)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
(二)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的社會活動和組織協調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本次招用本市戶籍為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的登記失業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以及我市戶籍脫貧人口(含防返貧監測對象,下同)和我市戶籍登記失業“4050”人員、低保家庭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殘疾人、刑滿釋放人員、戒毒康復人員、去產能企業職工、退役軍人等。鼓勵優先安排符合崗位條件的脫貧人口、登記失業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
三、公益性崗位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招聘時間
2024年1月19日起至2024年1月25日(5個工作日)。
(二)報名方式
虎峰鎮人民政府,聯系人:李元龍,聯系電話:023-45515591
(三)審核及面試
由虎峰鎮對報名人員情況進行了解并審核,審核通過后,由虎峰鎮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統一進行面試。
(四)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虎峰鎮政府公開欄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不合格者將被取消資格。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益性崗位招用的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內應接受試用期考核,試用期滿經用工單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勞動合同一年一簽,原則上勞動合同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最長不超過5年。
(二)根據《關于做好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20)108號文件精神,為安置的登記失業人員提供的公益性崗位,其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作為勞動合同內容予以明確。
(三)招用人員的薪酬待遇:月工資標準按規定原則上不得低于銅梁區最低工資標準,本次招聘人員的工資標準為每月2100元,由重慶市銅梁區虎峰鎮人民政府與公益性崗位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由本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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