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實施,事關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
- 作者: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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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醫保局聯合市財政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工作的通知》3月1日起實施,具體內容如下,快隨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3月1日起實施,事關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
《通知》對待遇享受范圍、待遇享受方式、待遇結算標準等都進行了調整。比如,待遇享受范圍就擴大到2級(中度失能),使更多失能人員納入長期護理保險。主要內容如下:
待遇享受范圍
重慶市長期護理保險失能標準為:按《長期護理失能等級評估標準(試行)》(醫保辦發〔2021〕37號),失能等級評估為2級(中度失能)、3級(重度失能Ⅰ級)、4級(重度失能Ⅱ級)、 5級(重度失能Ⅲ級)。
按《長期護理失能等級自評表》自行評估達到C、D、E、F、G級的長期護理保險參保人,可按規定申請重慶市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失能等級評估達到重慶市長期護理保險失能標準的參保人,同時滿足其他待遇享受條件時,納入待遇享受范圍。
待遇享受方式
為更好地為本市待遇享受人員提供護理服務,提高居家待遇享受人員的護理服務水平,將待遇享受方式完善為:
1.居家組合護理。由定點護理機構提供的上門護理(簡稱機構護理)與個體護理人員提供的個人護理(簡稱個人護理)組合形成;
2.機構上門護理。同原居家上門護理;
3.機構集中護理。同原機構集中護理。
本通知實施前已按原居家個人護理待遇享受方式享受待遇的參保人,可繼續按原待遇享受方式和標準享受待遇,鼓勵參保人變更待遇享受方式。
待遇結算標準
按照《標準》,待遇結算標準將提高。其中:
重度失能人員待遇結算標準:居家組合護理標準是50元/日·人(其中機構護理30元/日·人、個人護理20元/日·人),機構上門護理60元/日·人,機構集中護理60元/日·人。
相對原機構護理的結算標準上調10元/日·人。
中度失能人員待遇結算標準:居家組合護理20元/日·人(其中機構護理12元/日·人、個人護理8元/日·人),機構上門護理20元/日·人,機構集中護理20元/日·人。
參保人待遇享受期間住院,按其實際享受的護理服務對應上述標準結算。
《標準》還調整了護理服務項目,將基本護理服務項目從原5大類24項,進一步完善分為6大類28項,新增了“康復照料”這一大類,對原有項目進行了完善性調整。根據不同失能等級和待遇享受方式,針對性地制定了各種服務包。
明確四種退費情形
《通知》明確了四種退費情形,即從2022年1月1日起,符合以下情形的:
一是個人身份參保人員按年度繳納次年長期護理保險費后,在當年12月31日24時前死亡的;或因職工醫保累計繳費不足15年需補繳保費享受待遇的,在補繳保費后、待遇享受前死亡的。
二是個人參保人員按年繳納長期護理保險費后,年中轉為隨用人單位參保形成重復繳費的。
三是個人身份參保人員,當年一次性繳納長期護理保險費后中途退休導致多繳的。
四是辦理職工退休或死亡手續滯后、系統故障等原因造成多繳的,可以按規定申請退費。
實施時間
《通知》從2024年3月1日起實施,從2024年3月1日起享受待遇的均按新的待遇享受方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