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營銷負責人工資 重慶打工人的平均月薪
- 作者:可樂不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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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重慶可是熱門的城市,不僅擁有豐富的旅游資源,還有超級超級美味的美食,比如說著名的重慶火鍋。再加上一些小視頻平臺的打卡推薦,重慶可是熱門中的大熱門。由于前往重慶打卡和旅游的友友越來越多,重慶銷售量肯定能隨之提高,業績高了工資也不會少。最近就有很多人向匯博招聘的小編詢問重慶營銷負責人工資。別著急,今天匯博招聘的小編就為大家科普重慶營銷負責人工資的相關內容,大家快來一起看看吧!對啦,在上一篇也有提到重慶營銷總監平均薪水的內容,感興趣的朋友也可以前往了解一下噢~
一、重慶營銷負責人工資
1、重慶市場營銷經理工資按區域統計,渝北工資¥11.4K,江北工資¥15.7K,南岸工資¥10.1K,渝中工資¥12.6K,九龍坡工資¥9.2K,沙坪壩工資¥8.5K,北碚工資¥8.4K,巴南工資¥11.1K,永川工資¥10.9K,江津工資¥8.4K;
2、平均工資¥10.1K/月;其中拿10K-15K工資的人占比最多,達35.1%;其次拿6K-8K工資的占21%,8K-10K占18.6%。
二、重慶打工人的平均月薪
每月收入:¥4038元
基本工資:¥2792元
獎金津貼及其他:¥1634元
績效及提成:¥1458元
津貼:¥526元
加班工資:¥147元
加班工資按底薪計:¥147元
三、重慶月薪標準
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8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8元/小時。
重慶市城口縣等12個縣(自治縣)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7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7元/小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的相關規定
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我國一項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最低工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21號 )]已于2003年12月30日頒布。
1、最低工資標準是少數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降,確無正常工資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連續3個月以上不能正常發放工資的),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將最低工資作為正常的工資支付標準。
2、用人單位需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應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勞動保障部門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要納入重點監控范圍,加強跟蹤檢查,切實維護勞動者基本勞動報酬權益。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恢復正常后,應及時恢復或提高工資標準。
3、勞動者在試用、見習、熟練或學徒期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勞動關系事實已經成立,適用最低工資規定。
4、勞動者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和產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應視為提供正常勞動,適用最低工資規定。
5、國家、省對相關勞動定額標準有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勞動定額標準計算勞動者工資。暫時沒有相關勞動定額標準的,用人單位必須科學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并據此確定基本計件單價和超額計件單價。基本計件單價應根據法定工作時間內絕大多數勞動者能夠完成的正常勞動量確定。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并按基本計件單價計算的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6、下列各項在最低工資標準以外,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一)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省規定的勞動者應當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對勞動者進行培訓的費用;按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定發給勞動者的費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單位自身規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著裝等);按國家住房制度改革規定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支付的醫療衛生費、喪葬撫恤救濟金、探親路費、計劃生育補貼、生活困難補助、冬季取暖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7、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通過補貼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資標準。
綜合上面所說的,最低的工資標準就是屬于最低的勞動報酬;用人單位在給工人發放工資的時候不能少于這個額度,而對于這個標準一般不同的城市所存在的標準就會不一樣,所以,最低的工資標準也是為了保障最合法的利益和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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