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城市職業學院招聘98名工作人員 招聘原則 薪資待遇
- 作者: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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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重慶城市職業學院是教育部備案,重慶市人民政府主辦,重慶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學院,是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全國職工教育先進單位、重慶市高水平高職學校立項建設單位、重慶市職業教育發展潛力優勢學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招聘非事業編制工作人員98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重慶城市職業學院2023年10月非事業編制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點擊查看)。
三、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為非事業編制,與重慶城市職業學院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
四、薪資待遇
實行績效考核,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相關薪資待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基礎績效、超額績效)。與在編人員同等享受工會福利(節假日慰問費和體檢、參與活動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上班期間免費提供工作餐(早餐和午餐)。
五、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工作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目前已在學校工作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公告除特別說明外,所要求的年齡為35周歲以下,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31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國(境)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的,應提供本人簽名、就讀高校簽章的《重慶城市職業學院2023年10月非事業編制招聘報名推薦表》(附件7)及成績單,并最遲于2023年12月31日提供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條件的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相應學歷認證的,可提供國內正規翻譯機構或公證機構出具的入學證明、所學專業及課程(含各學期成績單)的翻譯材料,并最遲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招聘方提供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相關認證材料。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附件2)、《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附件3)、《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4)、《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2018年修訂)》(附件5)、《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附件6)進行。考生所學專業符合其中一個專業目錄即可。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但包含第二學士學位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或學信網學歷學籍證明中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所學專業
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經負責專業資格審核的單位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五)特別說明
本簡章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3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工作經歷滿3年,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次公開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有調整的,將通過重慶城市職業學院人事處網站上及時通知。
六、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
(一)提交報名申請
報考人員自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7日上午12:00前,登錄重慶城市職業學院招考系統(http://zp.cqcvc.edu.cn:8393/),按照規定流程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凡是不按規定完善報名手續并提交材料的,按照無效報名處理。報名人員必須按要求如實填報本人情況,填報內容如有虛假、隱瞞,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學校依據報考人員上傳的電子材料進行資格條件初審。報考人員在重慶城市職業學院招考系統(http://zp.cqcvc.edu.cn:8393/)查看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應及時記錄報名賬號等信息,方便后續信息查詢;如因填報信息錯誤而未通過審核的,可在2023年10月18日上午12:00以前及時進行修改,由學校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如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可咨詢招聘單位,聯系電話023-49578588)。
(三)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2023年10月19日12:00前登錄重慶城市職業學院招考系統(http://zp.cqcvc.edu.cn:8393/)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參考。具體操作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打印準考證
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并繳納考務費的考生,可于2023年10月19日14:00—10月20日17:00登錄重慶城市職業學院招考系統(http://zp.cqcvc.edu.cn:8393/)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開考比例
不設開考比例。
七、考試及資格復審
本次考試包括筆試、心理測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筆試,分值100分,時間120分鐘。筆試內容為高等教育公共基礎,主要包括時事政治、法律常識、職業教育、教師職業道德和高等教育相關內容,采用閉卷筆答方式。
2.筆試由學校統一組織,時間暫定為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網上自助打印的準考證。
3.筆試后進入面試環節規則:
(1)筆試缺考的,不得進入面試。
(2)各崗位進入面試的人選,按照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3:1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3)若最后一名進入面試環節人選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若該崗位未能形成有效競爭(實際參考人數與擬招聘崗位人數比例未達到3:1),參考人員仍可繼續參加面試。
(4)進入面試環節人選名單等事項將在學校人事處網站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二)資格復審
面試人選應按學校人事處網站通知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接受資格復審。
具體時間及地點將在學校人事處網站公布。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主動放棄面試的,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應聘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次數由招聘單位研究確定。若遞補人選筆試總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
(三)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在面試前進行,心理測試由學校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心理素質、心理健康等綜合情況。測試結果不納入考核總成績,但作為是否錄用的重要參考依據。具體時間及地點將在學校人事處網站公布。
(四)面試
面試包括專業技能測試(試講、實操等方式)和綜合面試,由學校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將在學校人事處網站通知公告公布。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專業技能測試主要考察應聘者所聘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專業技術技能、基本教育教學技能、實際操作能力。
綜合面試以結構化方式進行。參加結構化面試人員接受學校考評領導小組及評委面試答辯。主要考察應聘者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以及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環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度等。
面試項目各項分值均為100分,各項面試時間分別為:專業技能測試15分鐘、綜合面試10分鐘。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環節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參與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達到75分及以上,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
(五)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八、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當總成績相同時,則依次以綜合面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筆試成績的順序從高到低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學校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未按時到指定地點或機構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合格者,由學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察對象本人說明原因。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由學校研究確定后可按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次數由學校研究確定。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九、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重慶城市職業學院人事處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筆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以及其他應公示事項。
十、聘用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首聘期3年,其中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聘用期間(含試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學校安排的其它工作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學校根據崗位配置實際需要,可對擬聘人員的工作崗位進行調配,具體工作崗位以與學校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
十一、紀律要求
招聘非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是我校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