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中如何提出反申請?
- 作者:灰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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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提出勞動仲裁反申請一般要滿足以下條件:
第一,申請人提出反申請的時間必須在勞動仲裁的答辯期內向仲裁委員會提出,而不能超出這個期限。答辯期滿后,被申請人對申請人提出反申請的,被申請人需另行申請仲裁。
第二,勞動仲裁反申請的申請人必須是該原勞動仲裁的被申請人,其要反申請的對象是該勞動仲裁的申請人。
申請提出后,勞動仲裁委員會會在五天之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仲裁庭做出裁決前,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的,仲裁庭經審查后,認為其撤回申請成立的,向雙方當事人發出《準予撤回申請決定書》;但被申請人提出反申請的,不影響反申請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