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居民醫保可以退嗎?三個退費類別
- 作者: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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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有三個退費類別,包含七種退費情形,可以申請辦理居民醫療保險退費。詳細信息見文章。
根據重慶市醫療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關于醫療保險退費有關事宜的通知》(渝醫保發〔2020〕39號)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的人員,因享受醫療保險繳費優惠或政府補助、死亡、重復繳費等情形,造成參保個人多繳醫療保險費的,可申請辦理醫療保險退費。
劃重點!一共有三個退費類別,包含七種退費情形,可以申請辦理居民醫療保險退費。
第一類 政策退費
政策退費包括享受財政補助的退費和享受困難資助的退費。常見的主要是特殊人群標識接收前已按正常人員標準繳費的情形。參保人員繳納居民醫保費用后,經審核符合享受財政補助,按其應享受的財政補助額退還本人繳費;獲得有關部門批準享受資助參保資格的,按其應享受的資助額退還本人繳費。即享受多少補助或資助,就退多少錢。
所需材料:如果是本人辦理僅需提供享受醫保優惠資料;如果是他人代辦則需要委托書、參保人身份證或社保卡、享受醫保優惠資料。
第二類 死亡退費
參保人員完清次年繳費后,且在次年1月1日前死亡的,可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申請退還個人繳納的醫保費。
所需材料:參保人死亡證明、法定繼承人或指定收益人與其關系證明。
第三類 經辦過程錯誤
經辦過程錯誤是退費情形的主要類別,包括四種情形:
1.職工與居民本市內重繳
對職工醫保待遇正常后參加居民醫保的,由于其不屬于居民醫保參保范圍,可由參保人員提出居民醫保退費申請,核驗符合條件的辦理居民醫保退費。
2.大學生與普通居民本市內重繳
對以大學生身份參加新學年居民醫保后,又以普通居民身份重復參加次年居民醫保的,屬于參保人員重復繳納,可由參保人員提出申請,退還其重復繳納的大學生或普通居民醫保費,其中若已發生大學生醫保待遇的,則退還其普通居民醫保費。
3.醫保檔次變更
對上年集中籌資期參保人員申請變更當年居民醫保檔次或退費的,由于還未進入居民醫保的待遇享受期(當年的1月一12月),可由參保人員提出申請,在上年集中籌資期間自愿變更繳費檔次或退費。
4.當年9月30日后誤繳當年醫保費
按規定參保人員自愿繳費的,最遲不得晚于當年9月30日前,完清當年醫保費用(即參即享人員除外)。當年9月30日后誤繳當年居民醫保費的,可申請辦理退費。
所需材料:如果是本人辦理,繳重復的需要經辦機構證明,其他無需任何資料,直接提交申請即可;如果是他人代辦,則需提供委托書、參保人身份證或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