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要點
- 作者:君君
- 更新日期:
- 閱讀:205
業務招待費,一般是指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因為接待應酬而支付的各種費用,可在企業所得稅規定的扣除限額內進行稅前扣除。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盤點一下關于業務招待費的常見涉稅處理事項。
一、基本規定
01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標準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02銷售(營業)收入基數確定
企業在計算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等費用扣除限額時,其銷售(營業)收入額應包括《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視同銷售(營業)收入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03一般企業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的計算基數
銷售(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視同銷售收入,但是不包括各項營業外收入。
二、特殊規定
01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可按實際發生額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
02對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包括集團公司總部、創業投資企業等),其從被投資企業所分配的股息、紅利以及股權轉讓收入,可以按規定的比例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
從事股權投資業務企業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的計算基數:銷售(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視同銷售收入+股息、紅利及股權轉讓收入,但是不包括各項營業外收入。
舉例說明
1.A企業今年實現銷售收入800萬,業務招待費發生額為8萬。
按照發生額的60%計算的扣除限額:8×60%=4.8(萬元)
按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計算的扣除限額=800×5‰=4(萬元)
那么A企業可在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為4萬元。
2.B企業是一家專門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2022年B企業因轉讓子公司甲公司股權取得股權轉讓收入5000萬元,從被投資企業乙公司、丙公司處取得股息、紅利500萬元,除此之外,再無其他收入。當年,甲公司共發生業務招待費80萬元。
按照發生額的60%計算的扣除限額:80×60%=48萬元;
按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計算的扣除限額=(5000+500)×5‰=27.5萬元;
那么B企業可在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為27.5萬元。
上一篇:收到異常扣稅憑證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