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普通話水平測試實施綱要》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 作者: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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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版《普通話水平測試實施綱要》(2021年版)在國(境)內外公開發行。
據悉,新版綱要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版綱要正式實施后,2003年編制的舊版《普通話水平測試實施綱要》同時停止使用。國家語委普通話與文字應用培訓測試中心通知要求,各級普通話水平測試機構要充分保障新版綱要實施前的測試需求,根據需求變化及時調整補充測試安排,同時做好測試員和測試機構負責人專題培訓等工作,保障新、舊版兩綱要平穩有序過渡。
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是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提高普及質量的重要措施。新版綱要的版行和實施,將進一步提升普通話水平測試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促進普通話推廣普及高質量發展。
新修訂的特醫食品注冊管理辦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發布《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主要內容包括:明確7種不予注冊產品的情形;細化現場核查要求,必要時對原料開展延伸核查;在注冊證書中增加“產品其他技術要求”項目,進一步保障產品質量安全有效。設立優先審評審批程序,對罕見病類別、臨床急需且尚未批準新類別等產品實施優先審評,審評時限由最多的90個工作日縮減至30個工作日。強調特醫食品標簽應當真實、準確、清楚、明顯,符合法規標準要求;明確產品標簽不得對產品中的營養素及其他成分進行功能聲稱,防止誤導消費者。優化注冊現場核查流程,給予企業30個工作日反饋是否接受現場核查,并明確具體核查時間,兼顧核查準備和工作時效;將臨床試驗現場核查時限壓縮10個工作日,提高產品注冊效率;明確電子證書的法律效力,服務企業便利化。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生產管理若干規定》2024年1月1日起實施
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生產管理若干規定》,明確了適用范圍、生產管理制度、監督管理制度等方面內容。《規定》主要內容包括:明確生產、組裝、拼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使用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應當遵守本規定。規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是指沒有機載駕駛員、自備動力系統的民用航空器。明確模型航空器的生產不適用本規定。規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生產者應當為其生產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設置唯一產品識別碼,自備動力系統的飛行玩具除外。規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使用的電信設備、無線電發射設備、無線電頻率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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