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重慶長期護理保險 3月1日起中度失能人員可申請
- 作者: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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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慶市財政局聯合市醫保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3月1日起,在3級(重度失能Ⅰ級)、4級(重度失能Ⅱ級)、5級(重度失能Ⅲ級),可按規定享受待遇的基礎上將2級(中度失能)按規定納入待遇享受范圍,具體情況一起來看!
待遇享受方式完善為這三種
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是解決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問題的重要舉措。《通知》對待遇享受范圍、待遇享受方式、待遇結算標準等都進行了調整。
待遇享受范圍上,擴大到2級(中度失能),使更多失能人員納入長期護理保險。
在擴面的基礎上,推進護理服務能力提升,加強承辦機構、定點機構、經辦服務管理。比如,完善承辦機構的考核管理辦法,重點考核承辦機構在評估受理、評估組織、時效把控、護理質量監督等方面的情況;待遇享受人員選擇居家組合護理方式時,提供上門護理的機構,應對個體護理人員按規定進行培訓,并配合承辦機構對個體護理人員的護理服務質量進行監督等。
為更好地為待遇享受人員提供護理服務,《通知》還將待遇享受方式完善為居家組合護理、機構上門護理、機構集中護理這三種方式。
待遇結算標準將提高
按照《標準》,待遇結算標準將提高。其中,以重度失能人員待遇結算標準為例,其居家組合護理標準是50元/日·人(其中機構護理30元/日·人、個人護理20元/日·人),機構上門護理60元/日·人,機構集中護理60元/日·人。相對原機構護理的結算標準上調10元/日·人。
中度失能人員待遇結算標準為:居家組合護理20元/日·人(其中機構護理12元/日·人、個人護理8元/日·人),機構上門護理20元/日·人,機構集中護理20元/日·人。參保人待遇享受期間住院,按其實際享受的護理服務對應上述標準結算。
這四種情形可申請退費
《通知》還明確了,從2022年1月1日起,符合以下四種情形,可申請退費:
一是個人身份參保人員按年度繳納次年長期護理保險費后,在當年12月31日24時前死亡的;或因職工醫保累計繳費不足15年需補繳保費享受待遇的,在補繳保費后、待遇享受前死亡的;
二是個人參保人員按年繳納長期護理保險費后,年中轉為隨用人單位參保形成重復繳費的;
三是個人身份參保人員,當年一次性繳納長期護理保險費后中途退休導致多繳的;
四是辦理職工退休或死亡手續滯后、系統故障等原因造成多繳的,可以按規定申請退費。
《通知》從2024年3月1日起實施。從2024年3月1日起享受待遇的,均按新的待遇享受方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