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被收購員工必須簽新合同嗎?
- 作者:灰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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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可以簽新合同也可以維持原合同不變,因為原合同同樣是有效的。舊公司仍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只是變更了投資方和公司名稱,換句話說公司實體是存續的,而所有員工也仍然服務于這家公司,且崗位和待遇等都沒變化,那勞動合同無須重新簽定,因為舊公司的權利和義務依然存在,可以用新公司的名義向員工發一份公文,說明公司名稱的變更,及原有勞動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繼續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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