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節假日加班后調休,還能領取加班費嗎?
- 作者: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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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工作中,難免遇到加班的情況,那么,加班費應該怎么算?加班后調休還能領加班費嗎?如果你也有疑問,這篇一定要看!
一、法定節假日加班后調休,還能領取加班費嗎?
對于如何支付加班費勞動法是有規定的
1、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當先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應當依法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
其他情形下安排勞動者加班,必須依法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不能以安排補休來替代。
二、在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或紀念日,企業是否要向工作沒有放假的職工支付加班工資?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有:
婦女節、青年節、兒童節、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公民放假有關工資問題的函》(勞社廳函〔2000〕18號)規定
在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期間,對參加社會或單位組織慶祝活動和照常工作的職工,單位應支付工資報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資。
如果該節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單位安排職工加班工作,則應當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資。
三、只要職工同意,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時間就可以不受限制嗎?
不可以!
按照勞動法四十一條規定
企業安排職工加班需要與工會、職工協商,且加班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但出現特殊緊急狀況的情形除外。
特殊情形主要包括: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不定時工作制,加班費有什么規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第十三條明確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不執行有關加班工資的規定。
但用人單位應采用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