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認房不認貸!重慶最新發布
- 作者: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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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天購房相關的消息不少,昨天,重慶發布重磅政策,重慶官宣:認房不認貸,二手房交易、購房首付比例有調整。
《通知》出臺背景
7月24日,中央政治局會議指出,要適應我國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適時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近期,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等國家相關部委相繼出臺了優化個人住房套數認定標準、調整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以及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政策。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有效提振市場信心,穩定市場預期,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在保持前期政策連續性、穩定性的基礎上,出臺本《通知》,進一步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官方政策及解讀
一、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政策
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政策
與原政策有何不同?
如何辦理?
解讀:
2022年9月30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公告(2022年第30號),明確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納稅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同一城市重新購買住房的,可按規定申請退還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今年8月25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再次聯合發布公告(2023年第28號),明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新政策是對原政策的延續實施。
按照公告要求,符合退稅優惠政策條件的納稅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購房合同和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辦理退稅。
本條政策由市財政局、重慶市稅務局、市住房城鄉建委負責解釋和執行。
二、優化新購住房再交易管理
政策:將中心城區范圍內新購的住房由“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才能上市交易”調整為“取得房屋買賣合同備案證明滿2年,且取得不動產權證后才能上市交易”。
新購住房再交易管理政策
有什么調整變化?
解讀:
為更好適應當前房地產市場形勢,我市在堅持“新房新政策、老房老政策”的原則下,對新購住房再交易管理政策進行了優化調整:
一是原有已納入限售范圍的住房,統一按原政策執行,限售期滿后予以解除;
二是本《通知》印發執行后,在中心城區新購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由“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才能上市交易”調整為“取得房屋買賣合同備案證明滿2年,且取得不動產權證后才能上市交易”。
本條政策由市住房城鄉建委負責解釋和執行。
三、實施市級秋交會期間購房補貼政策
政策:2023年市級秋交會期間,在中心城區購買房屋的,給予一定的購房補貼。購房補貼政策由各區政府(管委會)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和執行。
2023年市級秋交會期間購房
有哪些優惠政策?
解讀:
2023年市級秋交會期間,在中心城區購買房屋的,由房屋所在地區政府(管委會)給予一定的購房補貼。主要有:
一是契稅返還,一般為50%、最高可達100%;
二是現金補貼,住宅為10000元/套、非住房為2000元/套
三是對人才和多孩家庭提高補貼標準